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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风险防范四:如何防范未签订书面合同及收货纠纷

    来源:广州律师顾问网作者:管理者发布时间: 2019-04-17 17:14:23

            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如何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实践中最常见的情景是:买受人通过电话向出卖人订货,出卖人将货物送达时买受人的员工签收了货物。 待出卖人催款时,买受人不认可买卖关系,亦不认可买受人的员工签收货物的事实,主张是其个人行为不是公司行为,有的甚至直接否认该签收员工为买受人单位的员工。在该情况下,若出卖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买卖关系,则法院很可能根据证据规则,不认可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实践中,若双方未签署书面合同,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
            一、提供送货单、结算单等材料。对方有异议的,法院会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和相关证据来认定。
            二、提供确认函、往来对账单等文件。如对方没有证据证明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已经履行完毕,该函件、凭证可以证明买卖合同关系的成立。
            三、就收货事宜,合同中写明收货人的姓名。若合同中没有写明收货人,应要求买受人签署合同的授权代在签收货物,若金額大的交易,则最好要求买受人出具加盖其公章的收货确认书。(广州律师)

            注:版权所有,请全文转载,并注明王永健律师网(www.108law.com)原创。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王永健律师,电话13922105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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